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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有为国家付出生命的义务吗?

关键词生命 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一群人因为各种利益集合在一起就组成了一个国家,国家和公民之间是互相有权力和义务关系的,可以把这种关系看成是一种契约。国家让公民在好的环境中生活,公民为保证这一切而尽他自己的义务,这是合理的。所以咱们为国家提供税收,遵守国家定立的法规,保障国家顺利的运转。

但有一条公民的义务是非常特殊的,那就是在一些国家公民有义务去服兵役,就是帮国家去打仗。打仗当然有可能牺牲,公民就必需把自己的生命贡献给国家。可个人的观点上看,人的生命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,生命只有一次,是极为宝贵的,用任何其他条件来交换生命都是不对等的。

也就是说无论国家对你做过什么,国家都无权要你用生命去偿还。其实人自出生起,他的生命就不附属于任何人、任何组织,那怕是你的生身父母也无权拿走你的生命。更不能说谁给了你生活的地方,给了你受教育的条件,给了你工作的机会,给了你......他就变得可以让你以生命去回报了。如果这一契约得以成立,那人的生命就不是无价的了,就是可以交换的了。不是吗?!

现在很多国家都取消了义务兵役制,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从人权角度出发,不能赞成国家有权力命令公民去为其献出生命!服兵役打仗应该是一种公民的自愿行为,国家只能征自愿兵,而不能强迫公民去当兵。当然这一标准还没有被全世界所有国家认同,一些国家依然在征义务兵。可本人觉得从道理上讲人的确没有为任何人、任何组织献出自己生命的义务。将来全体人类必然会认识到这一点,到那个时候就不会有国家征义务兵了,大家也不必去服兵役。想打仗不怕死的人可以自愿去为国家服兵役,打仗成为一群自愿者的游戏。

不怕死的勇士为什么要怕死的小民来保护?

国家一大什么人都会有,有愿意为保卫国家而牺牲生命的勇士,也有想保存自己的性命不敢牺牲的小民。如果勇士足够多,那国家完全可以组织一支自愿参加的勇士军队,而无需要把不愿当兵的胆小者强征入伍。

原因很简单,首先一支由自愿勇士组成的军队战斗力当然要大得多,其次强迫小民去献出生命是没有充足理由的,无论他欠这个国家多少,你都不能让他用命来偿还吧。那么强征小民去当兵就是一件没有好处也没有道理的事了。事实上一个国家若是找不出足够的自愿勇士来保卫,那也就说明大多数人并不勇敢,也不愿为这国家去牺牲生命。靠强迫不愿送死者去保卫,那是在保卫谁呢?难道是在保卫勇士吗?
你若是个勇士,你就应当自愿去为国牺牲,而不必让国家来强迫你。你若是个勇士,你就应当羞于同被强迫上战场的胆小者为伍,而不应该去强迫他们来保护你。所以,战争可以是这个样子的:双方自愿用武力解决的勇士们提着大刀互砍,而胆小的小民们站在后面观看!

本人不由得想起了罗马斗兽场,野蛮的人才会强迫别人去用生命格斗!
(转贴)

【作者: mustangzp】【访问统计:】【2005年12月5日 星期一 17:20】【 加入博采】【打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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